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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作者:匿名 日期:2022/12/26

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思想的开放,女人对女性权益意识的维护观念越来越强,如果遇到家庭暴力这件事,女性通常会维权到底。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怎样算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亲密关系中的一方侵害或威胁要侵害另一方的身体、性、精神等方面的人身权利,以达到控制另一方目的的行为模式。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有针对身体的暴力(殴打)、情绪的暴力(精神暴力)和针对性的暴力(性暴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配偶一方存在家庭暴力是法定必须判处离婚的五种情形之一。

  发生家庭暴力应及时报警,报案回执、报案笔录、伤情鉴定等可以作为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认定被告存在家庭暴力最关键的证据应为公安部门对被告所做的调查笔录及调查结果。许多女性发生家暴后并未报警处理,诉讼过程中往往只有自述,有的受害方仅能提供伤情照片、身体伤痕或医院诊断书,只能对伤害结果举证,而无法对家暴的行为人及家暴行为进行举证。如果发生这些情况,可以提供施暴者的书面保证、网络聊天、微博等作为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法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运用生活经验法则来认定家暴行为的存在。

二、证明家暴的证据有哪些?

  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及录音取证的方式进行。

  2、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3、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如果受害人受伤严重,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历。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4、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5、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

  6、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那么工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行调查的方法。

  7、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8、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9、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证据。

  三、被严重家暴了报警怎么处理?

  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民法典》第43条第3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爱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搅动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的规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1、欧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2、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3、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4、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等等。

以上就是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介绍,我国《民法典》规定了禁止家庭暴力的条款,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请律师事务所帮忙解答疑问。